物资服务
物料服务(中央收货)
第I部分-功能
1:01 -接收,检查和接受商品。1:02 -及时向大学各部门分发物资。1:03 -记录并标记所有超过5000美元的新资产。
第二部分-目标2:03 -从收到货物之日起不超过五(5)个工作日将商品分发到部门。2:05 -所有新设备、家具和其他超过5000美元的项目都被记录为固定资产。资本化项目的价值为5,000美元。
第III节-一般收货程序3:02 -清点箱子、撬或其他物品。3:03 -在交货收据上签字,并保留一份副本存档。3:04 -承包商必须从中央收货处领取所有物品。
第IV节-不符点
4:01 -损坏的商品-如果损坏严重,并在签收前确认,将拒绝交货;如果损坏较轻,则在装箱单上注明司机姓名的首字母;通知供应商和相应的大学部门。4:02 -隐藏商品-商品打开后发现的损坏;如果在收货后的七十二(72)小时内发现(此时承运人仍负有法律责任),仓库主管将致电供应商和货运公司,并在收货单据上注明致电的日期、时间和联系人;向承运人提交一份隐蔽损坏索赔表,并向供应商提交一份差异表格,连同隐蔽损坏索赔表的副本。4:03 -货物丢失-如果在部门签署交货/装箱单后发现不符,将在装箱单上进行批注,并致函公司并将副本发送给大学部门。4:04 -无法识别的包装-检查装箱单、包装和收货文件后,如果无法识别收货部门,则呼叫供应商。如果仍然不能确定交付,包裹将被退回给供应商。4:05 -其他差异-对于多余、短缺、重复、替换和其他项目,应致函供应商和相应的大学部门。
第五节-资产盘存项目-收货程序
5:01 -所有单位成本在5000美元或以上且预期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物品都被认为是固定资产-遵循一般的接收程序。5:02 -收到物品后,贴上大学识别标签,并将包裹送到院系。在收货报告上注明物品位置,记录位置和标签号,然后转发给采购固定资产主管。
第VI节-交付程序
材料服务(中央收货/仓库)不接受个人订单的交付。
6:01材料服务部收到的任何物品不得超过五(5)个工作日。例外情况:活体标本和需要冷藏的物品将立即送达或冷藏;接收人员应陪同卡车到达目的地,协助卸货(必要时)。6:02 -固定资产项目(超过5000美元)必须由交付该项目的大学部门的授权人员签署。签收单的复印件将附在收货报告上。
第七部分-文具,散装和维护项目-用途
7:01 -储存办公用品以分发给大学各部门。
第VIII部分-固定,散装和维护项目-目标
8:01 -大学院系使用的纸张和印刷材料。物料事务处重新订购所有供应品。
办公用品
所有库存物品都以电子方式维护,每个物品都有唯一的库存编号;采购请求提交给物料服务部。
分发到大学各部门-各部门提交一份文具用品申请单,物品在收到或订购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送到该部门。文具用品申请单由三部分组成,必须由获授权的部门主管签署;订购详情见《文具目录》。
通过文具库存程序向各部门收取费用。订单填写完成后,发货数量会显示在账单副本上。每月月底进行退款,并向部门提交一份副本。
储存和库存维护用品
物品储存和库存水平由设施和校园规划办公室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