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及示威指引
肯恩大学承认其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行使言论自由和持不同意见的承诺。示威和异议须符合大学有序运作的需要。正常提供学术和教育课程是大学的首要任务。所有使用均须按照《大学设施和场地使用请求评估标准》和《大学设施和场地使用一般程序》进行审查。
- 认可的大学组织和团体可优先安排和使用大学设施或场地进行异议或示威。
- 我们鼓励肯恩大学赞助的组织、团体或大学社区成员完成展示和分发文献表格的请求,并在请求使用之前将其归还给米隆学生中心运营和活动管理办公室,以便允许大学指定适当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限制。如果与预定的大学活动有关,则必须在要求使用之前72小时提出安排请求。如果与大学活动无关,则必须按照正常的大学日程安排程序提出安排请求。
- 为了让大学有足够的时间评估空间、安全、停车、员工和其他需求,并计划和组织资源分配,与大学无关的组织、团体或个人使用大学设施或场地进行异议或示威,必须按照外部团体的常规安排程序向大学关系办公室提出申请。如果请求的使用与定期安排的大学活动有关,则必须在活动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提出请求。
- 肯恩大学保留对登记异议的个人、团体或组织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限制的权利,或在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迫在眉睫的危险时驱散任何此类团体的权利。大学保留更改异议或示威的日期、时间或地点的权利,如果发生日程冲突,或者所要求的使用将破坏大学的有序运作,并符合使用大学设施和场地的程序。
-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根据要求,大学将酌情考虑更短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
- 该组织授权代表其行事的个人姓名应连同希望参加该活动的个人人数一起提供给大学。空间的分配将在实际限制内,并视乎公共安全和大学的运作需要而定。
- 由于场地有限、公共安全考虑及/或大学的运作需要,大学有权限制校园内示威者的人数,以及任何团体或任何地点的示威者、示威者或反示威者的人数。大学亦保留限制示威者人数的权利,让其他团体有机会表达意见。根据大学的一般政策,将优先考虑认可的大学组织和团体。
- 违反这些程序和/或干扰演讲者的沟通能力,或观众听到或爱游戏体育演讲者的能力,将通过学生行为准则程序或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不遵守停止干扰的要求将导致移除,暂停通知,期间将根据大学的学生行为准则程序举行听证会,和/或民事或刑事程序。
- 申请人对因个人、团体或组织造成的财产损失负严格责任。
- 禁止使用帐篷、防水布和其他露营设备。
- 对大学使用设施和/或场地的决定提出上诉,包括拒绝或限制使用,可按照《大学设施和场地使用一般程序》中的上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