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要求及表格
无障碍服务的基础
肯恩大学无障碍服务办公室(OAS)为诊断为残疾的学生提供服务和住宿。根据1973年康复法案第504条和/或2008年修订的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ADA),需要证明残疾诊断的文件。《美国残疾人法》将残疾定义为严重限制一项或多项主要生活活动的身体或精神损伤。
上述法例所涵盖的残疾
- 学习障碍(如阅读障碍、书写障碍和计算障碍)
- 医疗健康(如心脏病、糖尿病、关节炎、癌症、癫痫等)
- 添加/多动症
- 身体/行动障碍(行走、轮椅)
- 听力障碍
- 视觉障碍
- 情绪/心理障碍(如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焦虑等)
- 自闭症谱系障碍
- 创伤性脑损伤
- 临时性残疾——由于受伤、手术或短期医疗条件造成的短期残疾(6个月或更短)
文件内容和货币
有关残疾的证明文件应包括:
- 具体诊断说明
- 解释残疾或多重残疾对学业表现的实质影响
- 住宿和/或学术调整的具体建议,以确保平等获得大学课程和服务。注意:住宿的最终决定是基于适当和合理的,由肯恩大学的OAS自行决定。
残疾证明表格
提供以下残疾验证表格以协助提供所需信息。下列表格须由持牌医护专业人员填写及签署:
- 医疗服务提供者残疾证明表格-用于影响:行走的慢性疾病;运动机能;听力;视野;认知过程包括注意力、信息处理速度、疲劳程度等。
- 精神健康提供者残疾验证表-用于DSM 5诊断的条件
- 创伤性脑损伤残疾证明表格-用于脑震荡,任何原因的脑外伤
有资格填写上述表格的个人是那些在评估和治疗相关疾病方面受过培训的人。推荐的从业人员包括:医生;有资格诊断和治疗这些疾病的医师、助理或其他医疗人员。残疾验证表必须由医疗或其他合格的、有执照的专业人员签发,与学生无关的出生或婚姻,日期,签名,并包括专业人员的执照信息。任何信息不得被编辑。大学保留要求评估人员将报告的认证副本直接传送给大学的权利。
对于学生要求住宿的每种情况,请只提交上述表格中的一种。如果学生有多种情况,OAS将要求为每种情况单独填写表格。
其他形式的证明文件
医疗评估和诊断报告可作为证明残疾存在的其他形式的可接受的证明文件。任何信息不得被编辑。
一般可接受的文件内容和货币准则如下所示。如果因慢性疾病要求住宿,提交的文件必须在6个月内提交
残疾:身体或感觉上的残疾
- 医生的诊断和报告
学习障碍(3年内)
- 由持牌心理学家完成的综合心理教育评估,或由认证的学校心理学家和认证的学习障碍专家完成的心理评估和教育评估(注意:单独的IEP是不够的)加上当前的IEP和/或退出的IEP,并附有绩效总结声明
心理残疾(一年内)
- 有执照的精神病医生或心理学家的诊断和报告,包括目前的药物和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历史,如果适用的话。
ADD/ADHD(3年内)
- 医师根据DSM-V诊断标准作出的具体诊断
多重残疾人士
- 请包括以上所有内容,并说明每种情况的影响和具体的维修建议。
房屋及住宿
- 请包括上述相关项目和/或相关的残疾验证表,并让你的医生/心理学家等包括每种情况的基本原理和影响的解释,以及具体的干预建议将如何帮助学生。
情感支持动物(ESA)住宿
- 请查看校园动物信息页面,了解申请在肯恩大学校园内饲养和照顾情感支持动物所需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