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席信息
在系主任的指导下,副系主任是各自院系的领导,并履行行政职责,旨在提高学术质量和为学生提供服务。副主席的一般责任是与部门主席合作,指导部门实现其目标。副主席还必须根据硕士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履行大学规定的适当的教师职责。副主席的职位描述可在这里找到。
- 副主席应为全职终身教职员工(任何级别),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代表系主任执行行政职责。
- 副主席任命将于2023年9月1日生效。
- 副主席应由系主任任命并经院长批准。该等任命应于2023年9月15日前作出。
- 通常的服务期限为一(1)学年,可由系主任酌情决定并经院长批准重新任命。
- 根据之前的实践,副主席将在2023-2024学年的秋季和春季学期获得三(3)个学分的释放时间。
- 副主席拥有他们的教授头衔。根据大学的管理权限和院系的需要,暑期工作的补偿将通过释放时间(12个月的合同)或超负荷(10个月的合同)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