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政策
自2006年4月颁布《无烟空气法》以来,肯恩大学一直是“无烟”的。该法案以及肯恩大学的政策禁止在校园内的任何建筑物(包括宿舍),私人办公室,维修区域,所有国家车辆以及肯恩大学儿童保育和发展中心的场地内或周围吸烟。此外,任何在许可区域吸烟的人都必须与任何建筑物的入口保持至少3英尺的距离。本政策包括香烟、雪茄、水烟、烟斗、自卷烟草、无烟烟草、大麻/大麻和电子传送系统(如电子烟、电子烟、笔等)等产品。
任何人被发现在校园内任何建筑物(包括宿舍)、私人办公室、维修区域或国家车辆内吸烟,将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执行这项政策的责任是整个大学社区的集体努力。对员工的投诉可以报告到行政大楼2楼人力资源办公室的员工关系处。对学生的投诉应报告给学生问责、标准和教育办公室,米隆学生中心317室。
大麻/大麻
2021年2月22日,新泽西州将21岁及以上成年人在私人财产上购买和使用休闲大麻合法化,并将未成年人持有大麻合法化。此外,新泽西州法律允许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医用大麻(即,持有有效的新泽西州登记卡并由适当注册的医生开具处方的人)。对于员工和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法律并理解它们对基恩大学校园的影响是很重要的。
该法律的通过不允许在大学场地、大学建筑(包括宿舍)、设施或公共区域使用大麻。根据联邦法律,大麻仍然是一种受管制的物质。作为接受联邦资金的高等教育机构,肯恩大学必须遵守1989年无毒学校和社区法案修正案(20 U.S.C. Section 1011i)。因此,在所有肯恩大学租赁、拥有或控制的财产、停车场、大学赞助的活动和活动中,或在开展大学业务时,无论新泽西州法律是否允许使用,都禁止出于任何目的使用、拥有或分发大麻。
因此,严格禁止任何人(无论年龄)在肯恩大学校园的任何地方使用任何形式的大麻/大麻,即使有处方。这包括电子烟笔、水烟或蒸发器,以及可食用的电子烟。学生健康服务中心不会分发医用大麻,其代表也不会为医用大麻开具处方。此外,拥有和受到大麻/大麻的影响违反了基恩大学的毒品和酒精政策。
制裁
任何违反此禁烟政策的员工将受到学校逐步的纪律处分,直至终止雇佣关系。
任何违反本政策的学生将根据肯恩大学学生行为准则受到制裁和处罚。
学生问责、标准和教育办公室可能会实施以下一系列制裁:
第一次违反:
- 书面警告
- 75.00美元的罚款
- 备选方案1教育计划
第二次违反
- 125.00美元的罚款
- 备选方案二教育方案
- 房屋试用12个月
第三次违反
- 房屋合同的终止
- 通知父母
尽管有上述规定,严重违反本政策的学生可能会受到肯恩大学自行决定的更严厉的制裁。
如果对肯恩大学的吸烟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生问责、标准和教育办公室。
更新:12/2023